加入日期: | 2020.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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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1 |
地 区: | 安庆市 |
内 容: | 中石化**分公司化工一部合成氨装置合成塔改造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B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中石化**分公司化工一部合成氨装置合成塔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关于化工一部合成氨装置合成塔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分公司技〔****〕**号)文批 |
关键词: | 设计 |
中石化安庆分公司化工一部合成氨装置合成塔改造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B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安庆分公司化工一部合成氨装置合成塔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以《关于化工一部合成氨装置合成塔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庆分公司技〔2020〕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B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中石化安庆分公司化工一部合成氨装置合成塔改造项目 。
2.2建设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 。
2.3建设规模: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合成塔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异地新建氨合成塔一座,布置在现有合成塔南侧;设计参数与现有合成圈设计温度、压力相匹配;配套填装催化剂。
2.新建合成塔附属管线、阀门及自控设施。
3.配套建设土建、电气、给排水等。
2.4建设投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总投资2915.64万元(抵扣设备材料增值税300.46万元)。
2.5计划工期: 240 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 / 。
2.7标段招标范围:整个项目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 / 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 个标段。
2.9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设计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本项适用于设计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情形);
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GC1 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本项适用于设计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情形);
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适用于设计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情形);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2015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2015年以来有氨合成塔内件相关专利技术的投标人有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合成塔内件应用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 /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EPC总承包业绩的投标人可和有氨合成塔内件相关专利技术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第3.1款第(2)项中的设计资质证书;
(6)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7)其他: / 。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化工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机电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5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化工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
(4)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5)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
(6)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采购负责人***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若组成联合体,须在交易平台上完成联合体协议书的签订。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21日 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5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庆分行石化专业支行;
银行号:105368000030;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开户账号:34001686208053002779。
汇款备注:(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工本费。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 年 6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一楼132招标大厅。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石化四路。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
地址:***
邮编: 246001 ;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盖CA章)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