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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成套药材烘干机设备采购项目(1000621002)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0 标签: 湖南省招标 烘干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0
截止日期:2020.06.03
招标代理: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湖南省
内 容:***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成套药材烘干机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受***库区移民事务中心的委托,**************对***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成套药材烘干机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
关键词: 烘干机
 
招标公告正文

湘乡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成套药材烘干机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0日

受湘乡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的委托,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湘乡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成套药材烘干机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成套药材烘干机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0)117号

3、委托代理编号: XY2020-036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

湘乡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成套药材烘干机设备采购项目

一套

500000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

湘乡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成套药材烘干机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后7天内。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到位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余5%作为质保金,于项目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具体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以上网站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保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以上网站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留存备案)。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20年6月3日 10:00(北京时间)在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乡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联 系 人***

采购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0731-56792082 13873251222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返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消毒处理。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开标活动。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乡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乡市?

□否 □是

离开湘乡市去往: 返湘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湘人员填写

从 来湘,外埠来湘日期:

是否在湘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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