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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岳塘区下摄司街道、霞城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1000621186)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0 标签: 湖南省招标 小区招标 监理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0
截止日期:2020.05.27
地 区:湖南省
内 容:****年***下摄司街道、霞城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中科惠华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年***下摄司街道、霞城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
关键词: 小区 监理 街
 
招标公告正文

2020年岳塘区下摄司街道、霞城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0日

受湘潭市岳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中科惠华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2020年岳塘区下摄司街道、霞城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潭岳财采计[2020]66 号,委托代理编号:HHGF2020-ZBX-XT-036 。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岳塘区下摄司街道、霞城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潭岳财采计[2020]66号
3、委托代理编号:HHGF2020-ZBX-XT-036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项)

招标控制价(元)

代理服务费

整 包

2020年岳塘区下摄司街道、霞城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1项

270000元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4000元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目号

标的
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合同条款

技术

服务

整 包

2020年岳塘区下摄司街道、霞城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对2020年岳塘区下摄司街道、霞城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全过程实施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79号文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执行。
3.监理服务原则:(1)按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和省市质监部门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及项目建设合同要求实施监理工作;(2)监理单位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1. 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与工程建设周期同步)。
2.付款条件:项目验收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件,原《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的费用 ;中标费率,(计费基数为2020年岳塘区下摄司街道、霞城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中标总金额),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费总额的90%;余款10%在全部施工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
否( )

是( √ )
否( )

是( √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
2.3、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的要求,因本项目施工地点较分散,结合本项目实际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暂按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施工密集阶段再根据项目需求进行人员调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原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5、2019年度财务状况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本邀请通知规定的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全部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晰可辨;
7、其他说明。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专监在本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如其他组织投标,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处于有效期且真实有效、清晰可辩,复印件与原件应保持一致。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签署完整,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科惠华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40号帝景国际开心阁23楼A区0102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
3、所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所有投标人须在2020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其它内容
各投标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岳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 系 人***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惠华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4月20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4月20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4月2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6

7

8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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