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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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5 |
地 区: | 上饶市 |
内 容: | ***城镇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段项目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饶信发改字饶信发改字【****】**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根据饶建发【****】***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随机抽取方式)选定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必 |
信州区城镇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朝阳段项目经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饶信发改字饶信发改字【2020】46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根据饶建发【2019】177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随机抽取方式)选定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招标服务的企业(提供页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信州区城镇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朝阳段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朝阳镇狮山居、下潭居、中潭村;
3、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
4、代理服务费:暂定为5.5万元,最终以财审价为基数折后结算,由委托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
5、代理范围:本工程所有招标代理。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持相应的证件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4、业绩材料,企业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业绩工程投资约4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达到80%即可)。本业绩需提供代理合同原件、代理中标通知书原件、代理施工项目公告网上截图。
5、开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投标报价
参与投标的代理企业均认可和响应招标人提出的代理费暂定人民币5.5万元,最终以财审价为基数折后结算,无需报价。
四、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1、具体评标方法详见饶建发【2019】177号文件规定。
2、开标时,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五、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携带好本单位的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纸质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定于2020年5月25日15:00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开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信州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