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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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9 |
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高新区财政局批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现对沿干山河水环境提升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KXZJ-2020096(C)
交易登记号:20CG020033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用途:确定沿干山河水环境提升服务单位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需求 |
采购预算/投标限价 |
1 |
沿干山河、陈渡界北三河、陈渡界北四河部分的水环境提升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人民币438853元 |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供应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实行资格后审。
七、磋商公告期限: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6日,计5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17时00分内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保证金:免收。
3、本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bidding.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响应注意事项
1、准备工作: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磋商活动或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磋商响应文件制作:
(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为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因U盘损坏无法正常获取电子备份文件或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原因未能成功上传政采云系统的均作无效标处理,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5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及送达方式:供应商应于2020年5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至宁波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三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在完成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和相关登记后立即离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磋商活动期间联系方式***
十一、磋商活动时间和地点:
1、磋商活动开始时间:2020年5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活动地点:宁波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三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3、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月29日9时00分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CA锁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政采云平台或代理机构问题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由代理机构使用以U盘介质存储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磋商活动;若因U盘损坏无法正常获取电子备份文件或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原因未能成功上传政采云系统的均作无效标处理,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郑工 电话:***
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慧慧、陈斌武、陈春楠、董顺杰、周健 电话:***
联系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十四、特别提醒: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五、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六、其他事项:根据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凡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