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8 |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A**************** 项目名称 R*****地块项目 标段编号 A********************** 标段名称 ***开发区R*****地块工程施工一标段 工程类型 施工 ***开发区R*****地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 |
项目编号 | A3206930324000076 | 项目名称 | R19023地块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930324000076005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开发区R19023地块工程施工一标段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市开发区R19023地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开发区R19023地块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开发行审备(2019)156号。项目业主为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开发区林翠路东、复兴东路南地块
(2)工程规模:用地面积约622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
一标段:14#-23#及28#-31#楼和人防车库一及非人防车库北,建筑面积约714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485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2900平方米);
二标段:1#-13#及24#-27#楼和人防车库二及非人防车库南,建筑面积约538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314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24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包含土方开挖、桩基、建筑、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人防、智能化、电梯、泛光照明、精装修等及室外道路、雨污水配套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6月至2022年9月,施工总工期: 81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贰 个标段。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二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应该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一标段、二标段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一标段、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一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5年4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本公告截止之日止,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个工程建筑面积57000平方米及以上(含地下室面积)的住宅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以面积少的为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5年4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本公告截止之日止,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个工程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及以上(含地下室面积)的住宅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以面积少的为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相应附件(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城建档案馆印章),以上四项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或提供施工合同二维码扫描后的截图页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
①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的,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②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进行考察的权力,招标人对上述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考察后,将考察结果递交资格预审委员会,由资格预审委员会确定投标申请人是否入围。招标人亦有权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5日23时59分。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申请人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http://ggzyjy.nantong.gov.cn/,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投标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料审查文件。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示申请人自负。
特别提醒:
1.“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ggzyjy.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开发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网页链接(http://ggzyjy.nantong.gov.cn/gywm/009001/20171222/853a0274-ece3-4b72-9426-2cb1c6334b9c.html)
2.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进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项目响应方登录”界面下方手册下载,并按照要求安装相应驱动等相关文件。
4.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南通市CA驱动、招投标软件更新升级的通知》详见链接(http://ggzyjy.nantong.gov.cn/gywm/009001/20180111/43224e4f-5412-42a5-96c6-fc6f7708026a.html)。
5.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0513-59001839、江苏CA电话:***
7.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和轨迹问询,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并在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
六、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附件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相应资料》规定的材料。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七、资格预审时间及要求:
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 9 时 30 分。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必须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通过会员系统进行递交。申请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八、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全部入围。
九、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招标人: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凌丽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陈芳敏 电话:***
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20年5月18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预审,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一标段商务标开标—一标段商务标评审—确定一标段中标候选人-二标段商务标开标-二标段商务标评审—确定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每个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不得兼中。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与二标段的开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一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4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以上建筑面积可包含地下室工程)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以面积少的为准),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4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以上建筑面积可包含地下室工程)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以面积少的为准),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相应附件(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城建档案馆印章),以上四项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或提供施工合同二维码扫描后的截图页面)。上述材料无法证明该业绩为装配式建筑的,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图纸等证明材料。
(三)商务标报价评审(99分)
本工程设招标人期望值,一标段期望值=一标段招标控制价*95%;二标段期望值=二标段招标控制价*95%。
(1)有效投标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期望值的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大于招标人设定的期望值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招标控制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均扣除暂估价(含税金) 0 元后参与计算。
(3)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资格审查完成且清标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第一步: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下浮率Δ是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的下浮率:6%、7%、8%、9%、10%、11%、12%共7个数值。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报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报价。
规定范围内: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70%与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含)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注:①(不含C值)B值的抽取:以“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中该项目开标记录表上所示序号作为各投标单位的抽取号码。B值由招标人代表在B值抽取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为B值。
②开标后资格审查完成且清标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价即为评标基准价。
③招标控制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均扣除暂估价(含税金) 0 元后参与计算。
④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第二步:招标控制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均扣除暂估价(含税金)后,扣除暂估价(含税金)后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第一步计算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各投标人的扣除暂估价(含税金)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与第一步计算出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定标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四)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附件二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相应资料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相应资料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提供的资料 |
1 |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 |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①必须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一标段、二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资质证书 |
5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报名人单位)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
*** | 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
(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9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一标段:2015年4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本公告截止之日止,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个工程建筑面积57000平方米及以上(含地下室面积)的住宅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以面积少的为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2015年4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本公告截止之日止,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个工程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及以上(含地下室面积)的住宅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以面积少的为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
*** |
10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 |
*** |
11 |
诚信承诺书 |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第(5)条的情形之一等违规现象 |
诚信承诺书 |
12 |
资格预审承诺函 |
承诺函 |
承诺函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二、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委员会完成上述《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相应资料》中第1-12项初步评审后,对上述评审条件合格的单位进行考察和约谈,考察、约谈内容将作为确定合格投标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招标人组成考察和约谈小组,对投标申请人及类似工程业绩、业务能力等进行了解。投标申请人情况、施工业绩、信誉、现场施工管理、财务状况等考察情况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约谈情况将递交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约谈内容主要为:项目管理各领域知识、经验和技能;本项目总承包管理措施和办法;本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难点、重点;对本项目施工技术要点和难点分析及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