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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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2 |
地 区: | 大连市 |
内 容: | ****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其所需****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一、项目名称:*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AZB******* 三、项目内 |
关键词: | 平台 |
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其所需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一、项目名称: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AZB2020118
三、项目内容:”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平台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 本次采购供应商不可以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采购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四、采购预算:20万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2020年6月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六、报名要求: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委托事由和委托时间)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到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七、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每天09:00至16:00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磋商采购文件的售价:每套0元人民币,磋商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2日13:15—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开标室(丽苑大厦18楼D房间)。
十、磋商时间:2020年6月2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开标室(丽苑大厦18楼D房间)。
十一、采 购 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邮 编:116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民主广场支行
帐 号:311668804776
联 系 人***
电 话:0411-82807797-810
传 真:0411-82815898-815(自动)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