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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紫外荧光油品硫试验器等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1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18
地 区:江苏省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宜兴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紫外荧光油品硫试验器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宜兴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58.215.9.181/)中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5月 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XDLZC2020-036[询代]2、项目名称:紫外荧光油品硫试验器等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586000元,其中包一:83万元;包二:75.6万元。

5、最高限价:1586000元,其中包一:83万元;包二:75.6万元。

6、采购需求:

①标的的名称:紫外荧光油品硫试验器等设备采购

②数量:一批

③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包一:紫外荧光油品硫试验器、保温材料压缩强度试验机、液相色谱仪等;包二: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测量仪校准装置、动态血压模拟器等。(详见采购文件)

④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生效后六十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成交后分包。

5、无不良信用记录。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7、报价保证金:包一:捌仟元整;包二:柒仟元整(等额)人民币。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交纳报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称一致),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 2020 年5月21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提供采购文件费交纳证明记录(银行转账、电汇)截图发送至邮箱(511982795@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注:采购文件费交纳证明记录上备注项目名称。

3、售价:300 元/包段,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接收账户名称

毛蓉

交纳

形式

采购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纳)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

6228480439935473777

注:交纳采购文件费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采购文件至各供应商预留邮箱。

4、补充说明:

①供应商须在上述要求及截止时间前完成获取采购文件事宜。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格式详见附件。如因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

②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供应商资料之时为准;

③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之日即视为供应商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之日;

④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后方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5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四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 5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四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凡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事项:

①、必须接受“锡康码”检验(“锡康码”可提前保存在手机相册内,在验码时出示),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无码人员和“红码”人员,严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全程佩戴口罩,接受测量记录体温等防控措施。

2、根据宜招管发[2020]2号《关于积极应对创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委派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得超过1人。注: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参加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14206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14206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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