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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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8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局委托,就***交通大数据在规划决策中的应用研究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交通大数据在规划决策中的应用研究 二、项目编号: QDZC-****-*** 三、项目背景、研究内容 |
关键词: | 规划 |
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就南京市交通大数据在规划决策中的应用研究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南京市交通大数据在规划决策中的应用研究
二、项目编号: QDZC-2020-131
三、项目背景、研究内容及研究周期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数据处理手段升级,大数据在企业、事业、政府、社会管理和发展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在近几年建设了综合交通数据平台,取得了一定的应用效果,但是,交通大数据在规划、决策上的应用相对较少,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孤岛仍然存在,多头管理,多源数据之间缺乏整合利用,数据功能有待进一步挖掘。二是书面交通统计数据不能全面反映交通实际运行情况,动态实时性数据监测利用不足,在政府事前事中决策过程中大数据手段应用较少。三是“十四五”期间,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宁镇扬一体化先行区建设、跨省毗邻城镇组团的建设,行业统计数据无法反映城市群、都市圈人口、职住空间关系,都市圈内城际出行时空特征难以捕捉,难以支撑城市首位度的提升。
为更好地支撑“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编制,为后续交通规划、决策提供支持,充分挖掘多源数据在交通规划、决策中的应用,拟开展《交通大数据在规划决策中的应用》
(二)研究内容
1、分析我局现有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以及信息平台和各业务处室掌握的静态数据,分析其可能的运用场景。详细梳理、归类统计、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前期项目推进等相关数据,分析既有数据平台能够提供的数据类型,挖掘数据功能。
2、结合现有市面上的数据类型,提出为规划、决策提供支撑的多源数据应用路径及预期效果。研究各部门之间数据资源整合路径,研究多源数据融合的路径和场景,提出能够支撑规划、决策的综合交通大数据平台建设思路和可行性方案。
3、利用通讯数据,建立与相关平台企业的合作关系,挖掘南京首位度提升以及城市群都市圈背景下的南京都市圈空间职住、出行时空分布情况,为“十四五”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提供支撑。
(三)研究周期
1、2020年6月初完成研究大纲;
2、2020年6月底前完成研究工作报告初稿;
3、2020年8月底完成研究工作送审稿;
4、修改完善后,于2020年底前形成最终成果。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0万元,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
4、第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本项目现场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来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七、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3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word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5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20楼2011会议室。
九、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5月28日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南京市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20楼2011会议室。
十、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