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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平原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18 标签: 河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18
地 区:河南省
内 容:*****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鑫泉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远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招标公告正文


 

梁园区平原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园区平原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鑫泉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商丘市远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梁园区平原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2.2 项目编号:商梁招办【2020】15号;招标编号:商工程【2020】141号;

2.3 建设地点:位于商丘市梁园区锦绣路南侧、君台路东侧、忠民南路西侧区域;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第一标段: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设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其深化、修改、补充,包含所有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景观绿化、总图及绿色建筑等设计,以及施工图纸审查配合、施工期间技术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相关服务内容,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含深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管线预留预埋、一般的材料与设备安装、弱电智能化);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园林绿化、道路工程等相关内容的施工。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服务等

2.5 项目概况及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35415.0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307.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017.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89.99平方米;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平原便民服务中心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服务等。

2.7 质量要求:第一标段:合格;

第二标段: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8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450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采购周期和施工工期,从监理下达开工指令开始计算。)

第二标段: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含缺陷责任期);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0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152469033.96元(其中包含设计费1808133.96元);

第二标段:施工中标总造价的1%;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项目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

第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或网页截图,显示查询日期)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入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我要投标”即可;

4. “我要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

4.2 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4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开标席位六(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00分至2020年6月9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 2020 年5月19日9:00至2020 年6月9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q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0 年5月19日9:00至2020 年6月8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q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 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7、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鑫泉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13603703277

 

招标代理机构:商丘市远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中段19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0-6703099

电 子  邮 箱:sqsyhzbdl@126.com

         

监督单位: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南段116号

电子邮箱***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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