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5 |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玉景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景苑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省级机关房屋统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玉景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玉景苑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投资[2020]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省级机关房屋统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省级机关房屋统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20]5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200306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景苑项目。2.2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0829万元。
2.3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行政学院片区,龙泉驿区绕城高速内侧,十洪大道以南,驿都大道以北。
2.4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129690㎡,其中:地上计容积率建筑99990㎡(含住宅建筑面积97190㎡,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800㎡);地下建筑面积29700㎡。
2.5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其中勘察工期不超过20日历天;设计工期不超过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现状地貌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如绿化、电梯、消防、配电等),试运行期间的配合工作(试运行时间从该项工作验收合格起计,试运行不少于12个月)。包括办理开工、竣工及“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等手续(即EPC总承包模式,交钥匙工程,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年以来)具有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3个单项合同金额为45000万元以上的设计-施工房屋建筑(非公共建筑)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施工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人员应是入川备案人员或信息录入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并以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6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材料(招标文件等)。登录方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
4.2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8日10 时30 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四川省省级机关房屋统建服务中心
地址:***
邮编:6100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邮编:6100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