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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虬江街道金泉村幸福院装修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15 标签: 福建省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15
截止日期:2020.05.27
地 区:福建省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仟羽沙县招20200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县虬江街道金泉村幸福院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沙县虬江街道办事处金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沙县虬江街道办事处金泉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虬江街道金泉村如意苑;

2.2. 工程建设规模:沙县虬江街道金泉村幸福院装修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虬江街道金泉村幸福院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范围以设计资料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76954 元,暂列金:22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   10000 元。

2.5.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的相关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文件“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印发沙县国有投资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6)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20年 5月15 日至2020年5 月21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县商会大厦16楼)采用 不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参照《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闽发改政策﹝2016﹞5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5月27日9时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保证金应用密封袋包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且加盖公章。

6.4. 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5 月  27  日 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沙县虬江街道办事处金泉村民委员会4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虬江街道办事处金泉村民委员会

地  址:沙县虬江街道办事处金泉村,邮编:365050

电  话:15059017738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监督机构名称: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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