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5 |
---|---|
截止日期: | 2020.05.19 |
地 区: | 潍坊市 |
内 容: | 窗体顶端 ***交通运输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 需 求 方 案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嘉诚至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交通运输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供货地点:***交通运输局指定地点。本项目主要包括:建设双向四车 |
窗体顶端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
需 求 方 案
采购单位: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潍坊嘉诚至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0年5月15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供货地点:临朐县交通运输局指定地点。本项目主要包括:建设双向四车道检测点、监控中心、源头治理监控中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预算情况:财政资金43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项目主要包括:建设双向四车道检测点、监控中心、源头治理监控中心,具体清单详见附件。预算情况:财政资金43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含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分别明确,下同):
项目完成后,有利于提升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图纸。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交货包括货物的安装并交付使用,超出该交货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交付及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5月16日起,至2020年5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5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嘉诚至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