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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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6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停车场 |
致: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元旭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天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陂镇陂龙村瓦寮自然村公厕修缮及村部停车场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诏安县官陂镇陂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官陂镇陂龙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官陂镇陂龙村瓦寮自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官陂镇陂龙村瓦寮自然村公厕修缮及村部停车场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1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官陂镇陂龙村瓦寮自然村公厕修缮及村部停车场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5180元;发包价为11266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③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相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5月15日至 2020年5月19日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5月26日 10: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现场提交,未中标的当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10:00,提交地点为:诏安县官陂镇政府会议室(地址:***
7.2招标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官陂镇陂龙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330882/17759676963,传真:***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