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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质、数量均以需方进厂验收结果为准。煤炭价格按合同价格的单卡价格作为到厂包干含税基价。 1.发热量(Qnet,ar)考核:按热值区间进行加权平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以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1)单批发热量(Qnet,ar)≥4500千卡/千克的列次,按加权平均值进行热值考核:Qnet,ar≥4800千卡/千克,单卡价格按合同价格折算的单卡基价执行;4700千卡/千克≤Qnet,ar<4800千卡/千克,基价每1千卡/千克降0.001元/吨;4600千卡/千克≤Qnet,ar<4700千卡/千克,基价每1千卡/千克降0.002元/吨;以此类推,按区间对单卡价格进行递增考核。 (2)单批发热量4300千卡/千克≤Qnet,ar<4500千卡/千克的列次,按加权平均值进行热值考核:4400千卡/千克≤Qnet,ar<4500千卡/千克,基价每1千卡/千克降0.005元/吨;4300千卡/千克≤Qnet,ar<4400千卡/千克,基价每1千卡/千克降0.007元/吨。 (3)单批发热量(Qnet,ar)<4300千卡/千克,买受人有权拒付或双方另行协商。 2.硫分(St,ar):硫分单批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以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1)2.50%<St,ar≤2.60%,以2.50%为基准,每超0.01%扣款0.20元/吨;2.60%<St,ar≤2.70%,超出2.60%以上部分,每超0.01%扣款0.40元/吨;以此类推,按合同约定的区间分段计算扣款。 (2)单批硫分(St,ar)>3.00%,买受人有权拒付或另行协商。 3.挥发分(Var):按月度加权平均考核。13.00%≤Var<18.00%,以18.00%为基准,每降低1.00%,价格降低4.00元/吨,不足部分按比例计;单批Var<13.00%,买受人有权拒付或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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