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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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2 |
招标业主: |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地方国库会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地方国库会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B****-*** |
关键词: | 银行 |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地方国库会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地方国库会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B0101-2005-ZCFW02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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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购人 |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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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地方国库会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预算价 |
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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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
采购人地址 |
武汉市中南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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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供货商名称 |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19590X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安南里甲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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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地方国库会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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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本项目经专家组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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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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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现就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地方国库会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情况及拟邀单位情况对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原因进行阐述: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拟建设湖北省地方国库会计业务信息系统,该系统需要与国库现有的TIPS、集中支付电子化等系统进行直连并进行信息交互。其中,TIPS由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开发,直连数据接口由该公司掌握;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人行端也是由省财政厅交由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开发建设。为确保系统能够与以上2个系统无缝对接,运行后业务平稳过渡、建议从该公司采购。 采购内容无不合理性和歧视排他性,具有合法性和唯一性。采购来源、产品特点都具有唯一性和无可替代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 邬汉平 青山区教育局电教站 高工 邓峰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高工 施朗 武汉市信息中心 副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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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交价格 |
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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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15日
单位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地 址:武汉市中南路69号
电 话:027-87327106
联 系 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三、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2日 17: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安南里甲1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