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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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5 |
招标业主: | 晋江市永和镇英墩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分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英墩行政村片区保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英墩行政村片区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JTHQZ-********** 项目联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晋江市永和镇英墩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江市永和镇英墩行政村片区保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晋江市永和镇英墩行政村片区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JTHQZ-06202004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江市永和镇英墩村民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 |
服务名称 |
技术与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 |
最高控价 累计 |
1 |
1-1 |
晋江市永和镇英墩行政村片区保洁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二章第一节技术服务要求 |
年 |
2 |
2,164,639.80 |
2,278,489.80 |
1-2 |
晋江市永和镇英墩行政村片区一次性集中大清理保洁服务 |
月 |
3 |
113,8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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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如遇晋江市举办重大活动时,应承诺并确保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区域清理完毕并保持整洁。 3.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评标和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各村(社区)居住区垃圾收集处每个点设置6个专用垃圾桶。 5、在承包保洁范围内承担遇有各种突击任务(如台风、暴雨、撞车、火灾、散落杂物等)及重要庆典活动、节假日期间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评选、上级检查巡视重点保洁任务等的重点保洁,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延长保洁作业时间,完成保洁任务,采购人不给予补贴;。 6、中标人如第一次被评为不合格或者卫生排名在全镇最后一名,采购人按约定处罚扣款,出现第二次被评为不合格或者卫生排名在全镇最后一名的,则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需提供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6、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9、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7.848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帐 号: 152690100100099391
十四、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帐 号: 15230010010045329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