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5 |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省商务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审计 及我省支援**医疗队生活物资保障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我厅*家直属事业单位审计及我省支援**医疗队生活物资保障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审计及我 |
关键词: | 医疗 |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审计
及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生活物资保障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我厅7家直属事业单位审计及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生活物资保障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苏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审计及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生活物资保障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预算:江苏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审计及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生活物资保障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10 万元。
项目内容:
一、对我厅7家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世贸事务中心、信息中心、贸研所、流促中心、投促中心、贸促中心)进行2019年度审计,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并对贸促中心、投促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出具管理建议书;
二、对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生活物资保障专项资金出具审计报告,其中对支援湖北医疗队餐饮保障开支出具专项审计意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项目报价:
1、将项目报价2020年5月14日起至2020年5月21 日止,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2、填写审计服务询价单(附件1),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025-57710468.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商务厅
联系人***
电 话:025-57710331
地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
电子邮箱***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5月 日
甲方:江苏省商务厅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直属事业单位审计及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生活物资保障专项资金审计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审计范围
(一)、审计范围:江苏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审计及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生活物资保障专项资金审计。内容:
1、对厅7家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世贸事务中心、信息中心、贸研所、流促中心、投促中心、贸促中心)进行2019年度审计,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并对贸促中心、投促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出具管理建议书;
2、对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生活物资保障专项资金2000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支援湖北医疗队餐饮保障(包含在2000万元专项中)开支核定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对乙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被审计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述职报告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二)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和述职报告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认为需要与有关人员进行沟通时,甲方应提供条件,确保沟通有效进行。
(四)正确使用审计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五)按照约定书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委托范围出具审计报告。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进行审计。
2.乙方并不对非由乙方审计的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单独出具审计报告;有关的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审计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
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按甲方要求)。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及被审计单位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四、付款方式
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在审计没有质量问题、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项目完成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如乙方服务发现质量问题或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审计服务的,甲方有权扣减一定比例款项。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报告使用范围为甲方安排的使用范围。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第2种解决方式: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1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