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项目--麒麟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项目--麒麟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二期),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20]117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20]69号),招标人为普宁市麒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除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普宁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项目--麒麟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配套管网13.2公里,其中D300污水支管5.4公里,D400-D500污水主管7.8公里;工程服务范围包括麒麟镇后山村、苍豪村、水寨村、江头村,服务人口约2.31万人(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项目招标估算金额为2969.82万元。 建设地点:普宁市麒麟镇后山村、苍豪村、水寨村、江头村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须具有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拟派建造师须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2.报名时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工作证(或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本项目的专业类技术负责人*** (4)拟任本项目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 (5)拟任本项目的专业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2名)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6)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7)以上人员在本单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注明可查询的社保编号及网络查询路径); (8)企业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申请成功的“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打印件; 以上资料(用A4纸)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本建设工程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 (1)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申请注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及数字证书办理详情可通过http://jysggzy.com/获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燎原东路群飞大厦八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jysggzy.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麒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杰 法定代表人:缑旭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人*** 联系电话:0663-2531226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