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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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6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三明市 |
内 容: | 投标邀请书 ***建筑业企业(建筑*政行业)候选名册内的企业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人民法院审判功能性用房室外总体工程 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 田发改审批【****】**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人民法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投标邀请书
大田县建筑业企业(建筑市政行业)候选名册内的企业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功能性用房室外总体工程 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田发改审批【2020】2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田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大田县人民法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均溪镇福塘村“菜坂洋”;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总造价约393万元(其中①传达室建筑面积139.93m2,框架一层;②配电室建筑面积150.62m2,框架一层;③室外土方总填方量2966.58m3,④室外总体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3057.15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功能性用房室外总体工程(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26003元(含暂列金17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进入大田县建筑业企业(建筑市政行业)候选名册。
1.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2.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 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二楼(房管所旁)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200 元。预算书、电子文档及招标图纸等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三明市建筑业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datia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田县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 范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大田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