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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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8 |
地 区: | 宜春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公路管理局**分局****年危桥改造工程(K**+*****桥),由***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工程实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公路管理局**分局。 *.项目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公路 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丰城分局2019年危桥改造工程(K72+099新丰桥),由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工程实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丰城分局。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划分
2.1项目概况:
K72+099新丰桥,位于S309抚长线丰城市境内,拟定利用老桥下部结构、拆除更换上部结构的方式进行老桥改造,改建后桥梁总长149米、宽7.5米。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计划于2020年6月开工,2020年10月完工,共5个月。
2.5工程标准:详见施工图设计。
3.约定条件
3.1进出退场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3.2进出场时间:合同签订之后三日以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的企业。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丰城市剑邑大道295号(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丰城分局四楼),持以下证件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⑤授权委托书;⑥经办人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8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丰城市剑邑大道295号(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丰城分局十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丰城分局
地 址:丰城市剑邑大道295号
邮政编码:331100
联 系 人***
电 话:1350795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