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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污水监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14 标签: 福建省招标 机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14
截止日期:2020.05.27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年度****国际机场污水监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国际机场污水监测 二、招标方式 询价招标 三、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包含污水监测指标,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本
关键词: 机场
 
招标公告正文

2020年度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污水监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污水监测

二、招标方式

询价招标

三、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包含污水监测指标,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本询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询价项目询价人对报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四、询价程序安排

1、2020年5 月 15 日前发询价邀请函。

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5月27 日10时。报价文件由各报价人现场当面递交或邮寄(以我司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报价文件密封必须符合要求。

3、2020年5月27 日10时由我司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询价小组,统一开启报价文件。

4、评审办法:经询价小组评审,符合本询价邀请函要求,且总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

五、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350209

投诉举报受理: 黄先生,电话:***

附件:2020污水监测询价文件

致各报价人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以“追求卓越绩效,尽心奉献社会”为宗旨,倡导和奉行“精诚、敬业、进取、奉献”的企业精神。我公司始终坚持在守法、诚信、公平、公正、廉洁和互惠的原则基础上与各客户真诚合作,始终真诚期待与各客户在元翔福州空港共创投资兴业双赢和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我公司真诚欢迎与各客户共同监督询价采购的公平、公正、诚信和廉洁。对于在合作中我公司人员有收受或索要钱物,接受客户支付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合同外到客户报销发票,故意刁难和敲诈勒索客户,泄露标底和我司及客户的商业机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他客户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合作项目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全面及时向我公司反映。我公司一定为贵方保密,并保证贵方的各项合法权益。如上述行为调查属实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违规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你们反馈有关处理情况。

如发现客户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我方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将保留采取取消报价人报价资格、取消项目合作人合作资格、单方解除有关合同、三年内取消其参加与我公司合作的资格和直至起诉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等措施。

我公司的投诉或举报受理方式分别是:

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询价邀请函

编号:XIAFZJG-ZB-20-15

: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污水监测拟以询价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现邀请贵司参加,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询价项目内容及地点:

1、询价项目: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污水监测(共7个监测点位)。

2、项目实施地点:福州长乐机场内。

3、实施期限:一个合同年度内每合同季度实施监测一次,共四次。每季度根据业主通知进场监测,进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工作并提交监测报告。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中包含污水监测指标,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制作要求:1、资格审查材料;2、报价表(按附件一格式制作);3、污水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报价文件必须全部密封,密封处应盖有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单位公章。

五、报价须知:报价人应向我司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填写后不得涂改,否则报价无效。报价总价须含本项目所需的各项目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及其他等按合同约定完成本询价项目所需的费用。

六、报价无效的情况: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2、报价文件未加盖报价人公章;3、报价文件超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4、报价内容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5、报价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6、报价人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报价等行为的;7、报价人不同意合同主要条款的;8、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询价函的其他情形;9、报价总价超过我司设定的最高控制价人民币60000元。

七、询价程序安排:

1、2020年 5月 15日前发询价邀请函。

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10时。报价文件由各报价人现场当面递交或邮寄(以我司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报价文件密封必须符合要求。

3、2020年5月27日10时由我司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询价小组,统一开启报价文件。

4、评审办法:经询价小组评审,符合本询价邀请函要求,且总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

九、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350209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报价表

项目

采样位置

监测项目

采样频次

每合同季度单价(元/次)

合同年度(4次)总价(元)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污水监测

福建天厨航食、厦航航食,共2个监测点位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硝酸盐氮、氨氮、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9项指标

1次/季度,监测1天,每天3次



候机楼、花园酒店、海瀛湾酒店、翔汇公寓、机场市政污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共5个监测点位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硝酸盐氮、氨氮、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7项指标

1次/季度,监测1天,每天3次



合同年度总价合计

(大写)人民币 元(¥ )

项目说明:

1、报价须含材料费、人工费、安装、检测调试、税金、办理机场通行证件及其他按合同约定完成本询价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工期:一个合同年度内每合同季度实施监测一次,共四次。每合同季度根据业主通知进场监测,进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有效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另附: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

2、福州机场污水监测方案及进度安排

环境监测委托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污水监测项目进行监测服务,并支付监测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监测的内容、要求、方式和范围:

1.监测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监测方案的监测内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污水监测项目进行监测服务并提供具有CMA法律效力的数据报告。监测项目:暂记福建天厨、厦门航食、花园酒店、翔汇广场、海瀛湾酒店、候机楼和市政管网排污口等共计7个监测点位。

2.监测要求、方式和范围:

(1)乙方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采样及实验分析。

(2)本次监测验收标准以书面《监测报告》的形式提供。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环境监测工作: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合同年度内,每合同季度(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每三个月为一个合同季度)实施监测一次,共四次。每合同季度根据业主通知日期进场监测,进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工作并提交监测报告。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环境监测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监测方案

(2)提供环境监测必要的材料(监测方案、平面图、工况证明、批复文件等),并保证提供的一切资料应当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以便乙方有效地进行布点和监测服务。

2.提供工作条件:

(1)双方约定采用现场采样方式的,甲方应告知具体的监测范围,协助乙方确认检测点位和查勘现场,并要求业主提供接电电源、清除采样项目地面的障碍物,以保证乙方采样的顺利进行。

(2)若是来样的,甲方需对样品负责 。

3.其他: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监测费用。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每合同季度检测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年度内监测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整(¥ )(含税6%,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每合同季度乙方完成污水监测工作后,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书面的《监测报告》及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当季度的检测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五条 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守如下保密义务:

1、乙方对在本项目合作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以下统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保密信息,但信息已经公开或应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必须提供的除外。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接触资料人员。

3、保密期限:长期。

4、泄密责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六条 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乙方提交的环境监测工作成果:

1.提交形式:本次监测验收标准以书面《监测报告》的形式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环境监测成果所有权:

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成果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本合同变更须得到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书面变更请求,10日内未予答复则视作变更成立:

1.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必须变更合同。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合同履约期内,联系人***

一方变更联系人***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如实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2)按照约定支付相关服务费和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有权按时收取乙方收集的现场资料和咨询意见。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协议生效后,尽快安排开展现场监测并按合同约定完成监测工作。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报告所需要资料数据,以及其它与报告制作有关的技术资料。

(3)有权收取甲方支付的服务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逾期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按合同价款额的日3‰支付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额的2%。

2.乙方因自身原因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逾期提交报告,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额的日3‰支付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额的2%。

3.本合同服务期内若因乙方自身因素不满足本合同的有关要求,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负责返工并采取补救措施。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报告不符合要求,乙方可要求甲方增加适当的返工费用,负责返工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内容,为签字页)

甲 方: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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