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环镇北路(南陈路至文海路)中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2)不接受联合体;(3)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4)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外地企业需在本市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镇北路(南陈路至文海路)中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513-118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20-采-0062)
3、预算编号:13-20-096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10.9722万元。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工期55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511700.00元(国库资金:35117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5-14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5-1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要求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7)注册建造师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内容形成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项目负责人***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5-14 16:00:00至2020-05-1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完成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后电话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标书;逾期未审核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报名单位,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审核完成的投标报名单位请公告截止之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未下载的单位后果自负。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5-27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4)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组价文件(GHW5文件拷入电子光盘或U盘);5)投标签收回执。以上资料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至磋商地点由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具有无线上网功能(无线Wifi)或移动上网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公路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999 |
邮编: |
201999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