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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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4 |
招标代理: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受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 项目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
项目编号:TC190PEE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2:铀矿冶的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 项目预算92 (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编制规范、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 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30 至 2020年05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6层601B办公室)详见特别告知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6层601B办公室)详见特别告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100081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liuyang02@cntcitc.com.cn
联 系 人***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0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获取方法:本项目发售纸质版标书,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1)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及支付方式(线上支付、现金、电汇)并下单。(2)完成下单后在线打印标书购买登记表。(3)投标人持购买登记表至我公司六层前台取号,投标人按序号顺序缴费并领取标书。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010-62108037获取支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