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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星村经济合作社文明楼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1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14
截止日期:2020.05.25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南星村经济**社文明楼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南星村经济**社文明楼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庄镇溶洲村南星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庄镇溶洲村南星。 *.*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南星村经济合作社文明楼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星村经济合作社文明楼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南星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南星。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5013.35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300万元。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日(含办理施工许可证),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 招标范围主要为: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南星村。本项目建筑面积:5013.35平方米;结构形式:钢筋砼框剪结构;建筑层面地上3层,地下0层;建筑基底面积1920.94平方米;新建文明楼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4.2 招标控制价:¥13173756.45 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施工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拟派项目负责人***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6专职安全人员 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注:本款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本款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注:本款所指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本款“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15日 8 时 30 分起至2020年5月21日 17  时30  分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2008室之三)进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可现金、微信、支付宝)。

5.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代表身份证明文件(以下选其一):

① 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 授权代理人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资质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备注:投标人完成办理报名程序,不代表招标人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0年 5月25日14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14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5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

7.3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及《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表四)递交投标文件,根据《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禅政数函〔2020〕9 号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南庄镇栏目、溶洲村委会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因时效原因导致异议、投诉被拒绝或驳回的,自行承当相应不利后果。

 

10.其他

10.1 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南庄镇栏目、溶洲村委会公告栏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南庄镇栏目、溶洲村委会公告栏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南星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电    话:1392311963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2008室之三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9383894、13925993302

传        真:0757-89383894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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