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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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5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节能型组合式中央工艺空调的研制与应用项目(二次),业主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 |
关键词: | 空调 |
1.招标条件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节能型组合式中央工艺空调的研制与应用项目(二次),业主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节能型组合式中央工艺空调的研制与应用(二次);
2.2 项目编号:GTXH-2020-033;
2.3 项目地址:***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组合式中央工艺空调机组的节能改造与研制;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8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2.9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空调系统的设计、研发、制造、安装、维修等至少一项相关业务);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中央空调项目工程经验,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中央空调系统(包含制冷、制热和空气调节子系统)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与对应结算发票及验收报告);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后附);
3.4 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惩戒对象”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5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3.6 单位负责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4.3 报名时应携带: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b.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c.2017年1月1日以来业绩至少一份(需同时提供合同与对应结算发票及验收报告);
d.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后附);
e.“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页截图;
f.“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上查询页截图(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g.“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查询页截图。
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复印件要求按上述顺序装订。按照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5.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及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9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6层22号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我们没有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