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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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1 |
地 区: | 六安市 |
内 容: | 发包公告 发包编号 AHTQ-****** 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一、发包条件 ***春秋山陵园墓型(思亲园)项目三期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项目名称 ***春秋山陵园墓型(思亲园)项目三期工程 *、发包人 ***殡仪馆 *、资金来源 |
发包公告
发包编号 |
AHTQ-20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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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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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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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春秋山陵园墓型(思亲园)项目三期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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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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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
舒城县春秋山陵园墓型(思亲园)项目三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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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包人 |
舒城县殡仪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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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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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城县民政局文件(202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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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实施地点 |
舒城县马河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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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包方式 |
合理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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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规模 |
控制价:311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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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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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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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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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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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预承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有能力按本次发包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投标货物并进行安装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截止开标时间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舒城县外处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在本县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在记录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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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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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发包文件的获取、项目发包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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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20日,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14:3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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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预承包人携带推荐函及相关报名资料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舒城县华竹实业三楼)报名并购买发包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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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0年5月21日15时00 分 地点: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舒城县花桥路华竹实业三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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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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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舒城县殡仪馆 |
代理机构: |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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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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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投标邀请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开标截止日前3天向发包代理机构提出。开标时间与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发包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5000元,现场已现金形式缴纳。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取消中标资格。 注:(1)参与交易项目承包的预承包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发包会,每个预承包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发包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发包会。 (4)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发包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发包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附件: 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姓名: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联系方式*** 社区(村委会)或预承包企业联系人:_________电话:*** 兹证明_________(姓名)为我社区(村委会)居民(或我单位人员),现就其本人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人员和疑似病例人员; 2.不属于最近14天(指本项目开标前14天)内在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区域居住或最近14天(指本项目开标前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 3.不属于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社区(村委会)或预承包企业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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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立项文件号 | 控制价 | 发布日期 |
舒城县春秋山陵园墓型(思亲园)项目三期工程 | 舒城县殡仪馆 | 舒城县民政局文件(2020.4.24) | 311250元 | 2020年5月14日添加到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