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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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4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安阳(anyang)/其他 |
关键词: | 汽车 |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某部所需汽车智能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安阳某部所需汽车智能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安采招标YL-2020-20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详见法定媒体公告附件):汽车智能安全防护系统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45.76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近一年内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本单位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意一人)和其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或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信息截图附投标文件。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投标文件开封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声明。
(9)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10)单位负责人***
(11)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投标人应遵守采购单位有关保密要求。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签字盖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方式: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现场发售。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3.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
(2)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近一年内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的查询记录。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网页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报名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0年6月4日9时00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5.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安阳某部强军网”网站上同期发布。
7.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8.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监督人:组织纪检股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