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共和乡人民政府共和乡红旗村学生上学便道修建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32202000028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5-13 11:45 |
采购人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共和乡人民政府共和乡万漩街1号,联系方式*** |
*** |
乐山清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号楼3单元12楼,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
***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省外供应商须提供入川承揽业务相关证明材料。 7.4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 |
2020-05-14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5-20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发售/现场发售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号楼3单元12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500.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号楼3单元12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5-25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5-25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号楼3单元12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5-25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号楼3单元12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707446.50 |
采购品目名称 |
工程 |
行业划分 |
E481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名称:共和乡红旗村学生上学便道修建项目;二、项目预算:707446.5元整,三、项目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其它补充事宜 |
注: 1)采购文件发出后报名费不予退还,供应商磋商资格不得进行转让。 2)在本项目报名时,无论供应商采用上述两种报名方式中任意一种,均须提供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 3) 介绍信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不得更改。4)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备注 |
注: 1)采购文件发出后报名费不予退还,供应商磋商资格不得进行转让。 2)在本项目报名时,无论供应商采用上述两种报名方式中任意一种,均须提供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 3) 介绍信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不得更改。4)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