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3 |
---|---|
地 区: | 宜宾市 |
内 容: | 比选公告 为规范***《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年)》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项目选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社会代理 |
比选公告
为规范宜宾市《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项目选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社会代理机构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内容概况
(一)业主单位:宜宾市水利局。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项目选聘政府采购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三)比选范围:本单位宜宾市《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其他要求: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资质已入四川省财政厅采购代理机构库。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二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于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宜宾市河长制办公室免费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14时00分。
(二)比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为:宜宾市河长制办公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业主单位不予受理。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宜宾市水利局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