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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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7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地方海事局委托,就其古**水域视频监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古**水域视频监控项目JYJFCG****-** 二、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古**水域视频监 |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地方海事局委托,就其古运河水域视频监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古运河水域视频监控项目 JYJFCG2020-10
二、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古运河水域视频监控项目 | 1 | 1900000 | 项 | 1.工程概况: 围绕古运河重点监管水域建设航道视频监控和控制区高清视频卡扣,并纳入无锡市地方海事局水上交通指挥中心管理平台,结合电子地图和VITS定位实现“两禁”水域通航状态可视化和船舶监管智能化,为加强“两禁”水域管理和服务旅游客运船舶安全营运提供信息化保障。具体包括建设视频监控37个点位62个摄像头(包含3台高清船舶动态抓拍摄像机,1台400万像素高清球机),以及后端平台的扩容和对接工作。 2.招标范围:古运河水域航道视频监控工程。 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工。误期违约金:3000元/天,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4.本项目质量等级:合格,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5.项目质保期:项目整体质量保修期为3年,其中设备质保期为5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修期内,除人为原因及重大灾难(不可抗力)外,免费维修或更换故障配件。项目运营维保期为3年,同时对项目软件提供3年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者分支机构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自有的或授权其分支机构投标的法人所有的)
3)供应商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无文明施工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书,如经查实与承诺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1、发售时间:2020-05-13至2020-05-20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异地供应商可以电子邮件***
4、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或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723226028@qq.com),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
5、磋商文件售价(元): 800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5-27 13:30:00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3、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5-27 13:30:00
六、磋商地址:***
七、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古运河水域视频监控项目 | 35000 |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 | 510904695510202 | 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 按项目缴纳 |
八、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所选用设备、材料(除强制采购产品外)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2、其他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无锡市地方海事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5-13 17: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