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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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8 |
地 区: | 上饶县 |
内 容: | ***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 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赣建广信水招字[****]第***号 本次招标项目为***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及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本项目以饶*发改投字[****]*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资本金及项目公司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监理 |
上饶县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
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赣建广信水招字[2020]第 020号
本次招标项目为上饶县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及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本项目以饶县发改投字[201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资本金及项目公司融资贷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及水土保持监测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报价承诺法(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饶县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及水土保持监测(其中监测包含水保设施竣工报告编制)的招标代理服务
2、招标人:上饶市棕远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3、项目清单及费用:伍仟元整
4、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信区槠溪河沿岸
5、资金来源: 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资本金、项目公司融资贷款
6、合同段划分:整个项目水土保持部分
7、服务期限及工作内容:实际完成时间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招标代理工作内容:水土保持监理招标、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其中监测包含水保设施竣工报告编制)招标及其它为工程建设提供服务的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业务);
3、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持相应的证件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5、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注:开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本项目所有工程需按《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试行)》提交送审资料。
四、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携带好本单位的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定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6时00分在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申请的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本次招标采取报价承诺法(随机抽取方式)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开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开、定标程序:
1、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会纪律和开标会有关事项;
2、投标人签到序号为编号,即为本次开标会投标人随机抽取的编号。当投标人超过30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30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30个备选投标人的退场。
3、查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本项目按查验合格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中标人,不补足30家。
4、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重新招标。
5、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标段中标人。
6、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人。
7、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注:疫情期间请做好防护,投标人请凭公司委托书及附表进场。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上饶市棕远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020年5 月13日
附表:
现场体温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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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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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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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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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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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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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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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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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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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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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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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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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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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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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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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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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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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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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0 年1 月30 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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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1 月30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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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1 月30 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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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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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