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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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6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镇北河、团结河、团结西路道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项目编号:HXZC**********-*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浦口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浦口区镇北河、团结河、团结西路道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HXZC2020051201-01FG
2.项目名称:浦口区镇北河、团结河、团结西路道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3.采购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00万元
4.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4.2.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4.2.2项目负责人***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5、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5.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05月13日至2020年05月19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发售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9号港湾中心东六楼)。
携带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料,资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
5.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文本或电子版本
5.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勘察现场、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后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负责。
10、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壹份U盘电子档),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26日上午13:30—14:00。逾期递交或所收到的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1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9号港湾中心东六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13、采购联系事项
13.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13.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2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