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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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北京市 |
太平资产另类业务律所池选聘项目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0年5月13日16:00截至2020年5月20日16:00,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
二、采购事项
(一)主要工作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1、起草或审核投资计划相关文件:
1)根据需要参与交易结构设计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就投资计划涉及的相关主体等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3)就本项目投资的合法合规性,本项目存在的法律风险和相关事宜,以及委托方提出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4)起草或审核投资计划相关的交易文件并参与合同的面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监督合同》、《委托合同》、《托管合同》,《投资合同》,《借款合同》等并在后续修改中提供专业意见;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谈判;
5)起草或审核与项目有关的《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募集说明书》、《后续管理说明书》等注册所需文件,并在后续修改中提供专业意见;
6)就本项目出具可供提交监管部门的法律意见书;
7)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应当列明相关材料、事实、具体核查和验证结果、国家有关规定和结论性意见。法律意见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
8)参与合同面签;
9)与投资计划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2、投资计划发行期间工作:
1)就委托人对于项目投资结构和各投资主体等方面的合法合规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2)对于委托人的投资资格、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提供专业的律师意见;
3)在投资计划发行推介期间内,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要求
1、尽职调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2、律师事务所工作开展前,应形成完整的工作方案,并提交所需资料清单和调研访谈提要,包括访谈部门、对象及内容;
3、在工作期间,律师事务所应遵循审慎客观、细致全面、独立判断、专业尽职的原则,基于调查的事实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及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4、在工作开展期间应随时与项目小组保持沟通,应配合项目小组的工作;
5、根据约定完成工作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
6、工作的内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能有所增加,律师事务所应配合。
三、供应商要求
1、提供两个投融资法律服务案例;
2、合伙人团队需要在北京、深圳、上海其中一地;
3、投标主体是律师事务所分所,分所必须提供其总所的投标授权;
4、律师团队应至少包含一名合伙人、二名主办律师。合伙人可以同时兼任主办律师;
5、本次采购项目所提供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各级司法局、各级银保监会、各级证监会处罚过。
四、项目报名
采购项目报名:我集团采购项目的报名均需通过线下邮件报名完成,须联系项目报名联系人***
五、采购人信息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xtzhu@cntaiping.com
项目需求咨询人:施老师
电 话:***
邮 箱:shiqf@tpa.cntaiping.com
特此公告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