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5月13日9:30至2020年05月19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25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 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所需内容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供应商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身份证需正反两面);5、本次招标低压电缆资交货地点为“地面交货”。6、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7、本公告“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8、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申请人需在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资格审查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资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