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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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7 |
招标代理: |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道路 路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文化弄64号至70号道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浦城县人民政府南浦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拔款,招标人为浦城县人民政府南浦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55142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5142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5 月 13 日起至2020年 5 月 19 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城县正大路31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提交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年 5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城县正大路31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地点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城县正大路319号)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人民政府南浦街道办事处
地址:***
邮编:353400
电话:15959911308,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353400 电话:0599-2883555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