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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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2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学校活动客车租赁谈判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 **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学校活动客车租赁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 谈判编号 |
关键词: | 客车 学校 租赁 |
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学校活动客车租赁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 谈判编号:SZCYLZX2020-T-003号
二、 谈判内容:学校活动客车租赁 1项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元整(¥1.00)。
报价要求:单价报价
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进场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如不能如期服务,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2.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4咨询电话
2.4.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4.2 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2.4.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
2.4.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六、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1、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或谈判等)现场,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请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网上报名供应商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资格符合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投标现场。投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按收到CA证书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进行解密,供应商输入CA证书密码后,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网上报名解密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 10:00整(北京时间),解密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 10:30整(北京时间)。请各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预留足够解密时间,保证在开标时间之前完成解密工作。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造成开标时间前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八、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5月22日10:00~10:3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10: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谈判时间:2020年5月22日10:30(北京时间)开始
3、谈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天灵路25号苏州国际科技大厦3幢1204室
联 系 人:陈有利 联系方式***
2、采购人:
名 称: 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 吴中区越湖路致能大道-国际教育园南区-101号
联 系 人:汝浩杰 联系电话***
十、公告期:三个工作日。
十一、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二、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十三、项目范围及要求:
1、负责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活动客车租赁服务,要求专车专用,车辆为公司自有,配备专人驾驶。
最高限价单位:元
地点Destination |
7座(最高限价) |
19座(最高限价) |
33座(最高限价) |
45座(最高限价) |
55座(最高限价) |
虹桥机场Hongqiao airpot(单程) |
500 |
700 |
800 |
1000 |
1100 |
上海市区S.h.Downtown(单程) |
550 |
900 |
1100 |
1200 |
1300 |
浦东机场Pudong airport(单程) |
600 |
800 |
900 |
1100 |
1200 |
无锡 Wuxi(单程) |
300 |
700 |
800 |
1000 |
1100 |
常州Changzhou(单程) |
600 |
800 |
1000 |
1200 |
1300 |
镇江Zhenjiang(单程) |
800 |
1300 |
1600 |
1800 |
2000 |
南京 Nanjing(单程) |
1200 |
1400 |
1600 |
1800 |
2000 |
南通Nantong(单程) |
800 |
1000 |
1200 |
1400 |
1600 |
扬州Yangzhou(单程) |
1200 |
1500 |
1800 |
2000 |
2200 |
淮安Huaian(单程) |
2200 |
2600 |
3000 |
3400 |
3800 |
盐城Yancheng(单程) |
1800 |
2200 |
2600 |
3000 |
3400 |
徐州Xuzhou(单程) |
3200 |
3600 |
4000 |
4400 |
4800 |
连云港Lianyungang(单程) |
3000 |
3400 |
3800 |
4200 |
4600 |
杭州hangzhou(单程) |
1200 |
1500 |
1800 |
2000 |
2200 |
江阴Jiangyin(单程) |
600 |
800 |
1000 |
1200 |
1300 |
太仓Taicang(单程) |
600 |
800 |
1000 |
1200 |
1300 |
张家港 Zhangjiagang(单程) |
600 |
800 |
1000 |
1200 |
1300 |
昆山Kunshan(单程) |
500 |
700 |
800 |
1000 |
1100 |
常熟Changshu(单程) |
500 |
700 |
800 |
1000 |
1100 |
市区/园区/新区/吴中单趟接送 |
250 |
500 |
600 |
700 |
800 |
日包车价(苏州市区) |
550 |
700 |
800 |
1000 |
1100 |
2、提供于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车辆的所有权及营运证需为响应单位自有且需满20辆。车辆要求:7座、19座、33座、45座、55座。
3、要求提供3年以内的现车,要求每辆车的总行使公里数不得超过15万公里,未出现事故,车辆较新,需采购人现场检查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4、需提供的在有效期内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机动车辆保险单(正副本)复印件。
5、成交单位须指派一名负责人***
6、成交单位需季度对其驾驶员进行安全和服务培训,司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定期体检,季度对提供的所有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
十三、服务要求:
1、车辆应保持良好的车况及车内清洁,人员均不得在车内吸烟、吐痰,随地乱丢瓜皮果壳等。按双方商定的制定行车路线和时间接送,不得私带无关人员。
2、车辆需具有合法经营的载客执照,并保证在合同期内有效。
3、成交单位需在车辆醒目处注明采购人名称及乘车线路。
4、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调整接送时间、班次、运行线路等,采购人应指定专人将变更时间、班次、运行线路及时通知成交单位。
5、采购人除支付租车费外,其他有关车辆的油费、维修、养路、保险、停车费、过路费、驾驶员工资等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6、车辆的驾驶人员由成交单位提供,采购人不承担合同期间租用车辆所造成的其他第三者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以及车辆、双方人员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损失及赔偿等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7、接送车线路的安排,由采购人提供站点,成交单位合理安排线路,同时编制线路的运行时间,班车的线路和具体地点及停靠时间,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如采购人临时调整时间、班次、运行线路等应及时通知成交单位,成交单位应积极配合以满足采购人用车需要。成交单位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不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原则下,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同意在原设定的线路上沿线就近下车,交通高峰时间除外按原站点停靠。
8、如遇大雾、大雪、暴雨、道路结冰、修路、交通管制、交通拥堵等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班车误点(只要发车点准时),采购人予以谅解。
9、车辆如需维修、保养、年检,成交单位需提前三天通知采购人,并安排合适及具有营运资格的车辆以确保采购人的用车。
10、成交单位车辆在正常行驶途中,因操作不当、机械故障、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不包括学生在上车前的意外),导致采购人学生伤亡的赔偿,按公安交警部门的责任裁定和车辆承担保险公司的有关保险赔偿条例,予以采购人学生赔偿,最高可获得60万元的保险赔偿,成交单位司机因任何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伤害与采购人无关。成交单位应根据车辆的座位数量向保险公司投保乘员险,并应向采购人提供保险赔偿条款的明细样本。
11、成交单位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备,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不得提供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车辆,不得提供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等车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
12、成交单位提供的接送车必须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驾驶营运车辆资格证、行驶证、车牌、汽车各项年审及公安部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接送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采购人保管。
13、成交单位提供的车辆每次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线路以及接送点接送学生。如发生汽车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成交单位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参照11、12条规定),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引发学生或家长投诉,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14、成交单位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成交单位指派的司机要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报备采购人,并提供更换司机的材料(司机应符合人员配备要求),成交单位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15、成交单位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也要追究成交单位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16、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接送时间内,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17、合同期间,特别是在接送时间内,成交单位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打电话或接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在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60公里 ,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20公里 。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违反协议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及成交单位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8、成交单位提供的车辆每次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如发生汽车故障,成交单位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参照11、12条规定)。费用责任由成交单位负责。成交单位必须要提供与原车型相同的车辆,采购人不负责调车。
19、驾驶接送车上道路行驶前,要对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携带齐全相关证件及手续,在接送车载有学生时不得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接送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否则由此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20、成交单位司机应积极管理好学生车上纪律及安全等工作。学生在上车至下车期间内的安全由成交单位承担所有负责。
21、成交单位司机每次驾驶接送车前要与采购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当天交给采购人,并负责监督学生认真填写周五,周日接送车学生名单,认真记录接送车到达各接站点时间及情况,每次返校将记录表交至采购人,否则由此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