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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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AHP-CC-****-*** *.招标条件 **************受**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对**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公司机构选择进行招标,采购人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
关键词: | 保安服务 汽车 |
招标编号:TAHP-CC-2020-012
1.招标条件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公司机构选择进行招标,采购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公司机构选择;
2.2服务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服务内容:汽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安保服务。
2.4服务期:2年。
2.5采购预算金额:每人每月3025元包括五险一金等全部费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次招标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省外投标人需在中标后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与采购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448号君子大厦3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截图;
(5)保安服务许可证
(6)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可将本公告4.1项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方式发至邮箱402328249@qq.com邮箱并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联系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4.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四楼413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1501848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448号君子大厦308室
联系人***
电 话:0431-84769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