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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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2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一、采购人名称:***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采购项目名称:***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农药、肥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述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个包,采购农药、肥料检测服务。 二、商务要求 *、服务年限:****年**月**日 |
关键词: | 动物 卫生 农业 |
一、采购人名称: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成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成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农药、肥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述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1个包,采购农药、肥料检测服务。
二、商务要求
1、服务年限:202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
2、付款方式:转账,按抽样送检完成比例分两次结算。
三、技术、服务要求
投标人须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承检范围包括农药、肥料。
1、样品范围
本次样品检验针对的是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抽取的农药产品900个,肥料产品100个。农药主要包括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四大类;肥料主要包括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四大类。其中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占样品总数的70%以上。
2、检验项目及检验依据
本次农药产品检验,主要检验项目为未标明组分和有效成分含量两大类。未标明组分的检验为定性检验,对产品是否添加未标明组分(由于工艺原因造成的小部分未反应完全的组分或者标准中允许的少量杂质除外)或者添加了何种物质做出说明;有效成分含量检验为定量检验,包含产品有效成分的质量分数或质量浓度,且根据产品检验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该项参数做合格与否的判定。本次农药产品定性检验,检验所有农药产品,定性检验不合格的不需再做有效成分检验;定性检验合格的且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进行定量检验。
肥料产品检验,主要检验项目为有效成份含量和有害物质限量。复合(复混)肥料检测氮、磷、钾及按包装明示信息检测氯离子、水溶性磷占有效磷比例。有机—无机复混肥和有机肥料检测氮、磷、钾、有机质、重金属、大肠杆菌和回虫卵死亡率。大量元素水溶肥按产品标签标注成份检测。
检验依据为产品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3、检验时间及样品处理
(1)样品分检测样和备份样,共两份。样品每月25日—30日领取一次,领取样品时,附带抽样单,不另附抽检委托书,备份样品由检测单位保存,合格样品保留30天,不合格样品保留1年;若检测单位无法检测样品,应保证样品包装标识的完整无损,并及时退回。
(2)检测单位应于收到样品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具加盖检测单位公章的检验报告,每个样品出具两份报告(原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具报告的,另行协商。
(3)样品由检测单位到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取回,检测报告由检测单位送达到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40万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及专家意见:(见附件)
本项目于2020年3月30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到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下午17:00只有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经市场调研,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在成都市唯一一家具备资质、检测能力强,长期从事农药检测的机构,并愿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另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经专家论证不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也不存在不合理条款。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供应商地址:***
八、其他事项:
如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盖公章并注明联系地址、联系人***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成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成都周密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