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2 |
---|---|
截止日期: | 2020.05.26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年度*政预防性养护项目---微表处、雾封层、精细磨耗层(精细抗滑保护层)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年度*政预防性养护项目---微表处、雾封层、精细磨耗层(精细抗滑保护层)施工,项目业主为****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城维资金、城建资金及其他 |
关键词: | 市政 施工招标 |
2020-2022年度市政预防性养护项目---微表处、雾封层、精细磨耗层(精细抗滑保护层)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2年度市政预防性养护项目---微表处、雾封层、精细磨耗层(精细抗滑保护层)施工,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城维资金、城建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0-2022年度市政预防性养护项目---微表处、雾封层、精细磨耗层(精细抗滑保护层)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市区
2.1.2建设规模:根据年度维修计划现场确定
2.1.3服务期限:贰年。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管辖范围内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工程中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专业工程(微表处、雾封层、精细磨耗层(精细抗滑保护层)),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以人民路为界,人民路以南为一标段;人民路(含)以北为二标段。
注:1、资格审查不分标段,商务标一标段、二标段单独制作密封。
2、开标顺序,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各投标单位均可参与上述2个标段投标,但不可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须具有公路养护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
3.5项目负责人***
3.6提供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企业具有机械设备:稀浆封层车、同步碎石洒布车、沥青洒布车各1辆。提供机械设备的购买发票(发票上的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8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4月1日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日止(以施工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或公路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该项目的工程进度款发票。
类似业绩指:
A、可以提供单个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以及上的市政道路或公路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施工业绩(施工合同中必须体现其项目的施工内容同时包含微表处、雾封层、精细磨耗层(精细抗滑保护层)的施工工艺;如合同中不能体现,需提供施工合同中甲方的证明材料);
B、或提供3个单独不同工艺的施工合同,单个工艺的施工合同金额必须达到70万元以及上。三种工艺的施工合同缺一不可。(所提供的施工合同中必须体现施工内容为微表处或雾封层或精细磨耗层(精细抗滑保护层)的施工工艺;如合同中不能体现,需提供施工合同中甲方的证明材料);
C、或提供单种工艺合同金额达到70万元以及上的施工合同+单个施工合同内同时包含另外两种工艺的合同金额达到140万元以及上的施工合同。(所提供的施工合同中必须体现施工内容为微表处或雾封层或精细磨耗层(精细抗滑保护层)的施工工艺;如合同中不能体现,需提供施工合同中甲方的证明材料);
3.9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无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26日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它交易”栏目下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5月26日14时30分。
5.2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跃龙楼4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
招标代理: |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