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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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5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FJQH-****-*** 项目名称 ****年白**细水乡福门村委会南耐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品目 工程 是否备案 是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否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单位 *******细水乡人民政府 是否进口产品 否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关键词: | 政府 |
项目编号 | FJQH-2020-120 | 项目名称 | 2020年白沙县细水乡福门村委会南耐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
采购品目 | 工程 | 是否备案 | 是 |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 否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单位 | 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人民政府 | 是否进口产品 | 否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白沙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155.731326 |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 否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供应商 要求说明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盖章证明;投标人2017年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1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该项目50%(含)以上工程发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并盖公章,时间需在购买文件有效时间内) 。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 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内容自拟)。 3.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转账凭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20-05-12 08:30 |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5-14 17:30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500.0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5-15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5-15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名称 | 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1702室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白沙县细水乡福门村委会南耐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2020年白沙县细水乡福门村委会南耐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及涵洞工程,具体规模如下:1.道路工程:项目道路硬化总长725m,其中环村路硬化总长620 m,由两条支线组成,A线长450 m,B线长170 m,入户路硬化总长105 m,路基宽3.5-4.5 m,路面宽2.5-3.5 m,采用水泥混泥土路面,道路等级参照乡村道路支路、巷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设计使用年限20年。2.排水工程:新建C20混泥土排水边沟总长235m,其中A线路排水边沟长210 m,B线路排水边沟长25 m。3.防护工程:新建C20混泥土挡土墙长260 m,护面墙长210 m。4.涵洞工程:新建Φ100cm钢筋混泥土圆管函6 m,Φ30cm C20混泥土管长48 m。
2.3 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盖章证明;投标人2017年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1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该项目50%(含)以上工程发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并盖公章,时间需在购买文件有效时间内) 。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 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内容自拟)。
3.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转账凭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近6个月的社保清单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现场核查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话:***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