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3202005300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北辰监理[2020]0503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奇峰路(龙门东道-天康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已由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辰审投[2018]20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辰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399.65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3399.6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855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汇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辰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奇峰路(龙门东道-天康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855米,道路工程总长度约855m,红线宽度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配套建设污水、雨水、景观绿化、给水、天然气、再生水、照明、交通设施、热力、通信等工程。,总投资额3399.65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北辰区奇峰路,北起龙门东道,南至天康道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奇峰路(龙门东道-天康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二标段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招标范围: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本次招标规模:3项。其中:给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300,全长597米;中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300球墨铸铁管道919.5米,DN300PE管道81米;燃气工程:最大管径为DN200,全长约740米,最高压强为中压,供气量小于10000万立方米每年。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总投资额255.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0年06月15日 至 2022年06月14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0年06月15日 至 2021年06月14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1年06月15日 至 2022年06月14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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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效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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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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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至 2020年05月18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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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5月12日至2020年05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北辰区中关村可信产业园B-19-1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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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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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辰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子辉(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400 联系人:谢晨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汇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立芬(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400 联系人:李金鹏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0年05月1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辰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26829803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北韩公路龙洲道9号
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
电话:26823486传真:26832379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津京公路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