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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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5 |
地 区: | 兰州市 |
内 容: | ***城*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生产运行检修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城*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生产运行检修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由*******发改委以七发改(****)***号文批准建设, |
关键词: | 轨道交通 勘察 设计 |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生产运行检修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生产运行检修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由兰州市七里河区发改委以七发改(2019)194号文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生产运行检修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3 工程概况: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生产运行检修楼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620.2平方米(约合9.930亩),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号线一期工程生产运行检修楼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620.2平方米(约合9.930亩),总建筑面积约333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1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20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5.2米,地下两层,地上17层;
2.4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总投资约:估算总投资16562.88万元;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
勘察:符合现行《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详细内容以勘察纲要及要求为准;
设计:建设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管网工程设计(不含绿化);给水、排水、采暖、电力、通信等与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连接设计;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楼宇智能化设计(含二次深化);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工程报批、工程现场施工、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9 服务周期:
勘察: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施工现场具备条件后业主通知之日起)
设计: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方案设计优化:15日历天;
初步设计:2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需具备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具备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4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须持有效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及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5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度或2017年~2019年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度或2017年~2019年度)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7 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号文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 2020年5月18日
5.2获取地点: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06月05日09时30分;
6.2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路118号融信大厦23楼)。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原件(投标单位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原件(投标单位出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
备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0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