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氾水镇原老污水处理厂(芦氾河上)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1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扬州市招标 宝应县招标 污水处理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12
截止日期:2020.05.14
招标业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区:宝应县
内 容: 招标序号:****-BYZX-*** *、***氾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氾水**老污水处理厂(芦氾河上)拆除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工程概况 (*)工
关键词: 污水处理厂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序号:2020-BYZX-123

1、宝应县氾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氾水镇原老污水处理厂(芦氾河上)拆除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氾水镇。

(2) 总投资额:约15万元。

(3) 工期:10日历天。

(4) 拆除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氾水镇原老污水处理厂(芦氾河上)拆除项目施工。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拆除工程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类似业绩:具有2018年以来拆除项目合同业绩一份。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及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⑧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

(3)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报名时项目经理,如报名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变更项目经理并携带本单位为变更的项目经理缴纳的2020年1月-2020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6)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7)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8)投标单位报名项目经理需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认可发包项目的现状 ,承诺书签字、盖章确认后并经宝应县氾水镇污水处理厂盖章认可后方可参加报名,勘查现场联系人***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

2020年5月 12 日~2020年5月 14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亿丰商贸城北门对面)圆通物流园综合楼二楼

8、付款方式:

项目拆除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9、其他

9.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每次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9.2投标单位应自行查勘现场, 查勘费用自理,中标后不得因施工现场原因提出增加任何费用。

9.3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9.4施工方负全责(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安全责任),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9.5施工现场环保等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9.6防疫期间要按照氾水镇防疫指挥部门规范执行,因采取防疫措施需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9.7此项目需在氾水镇当地开票纳税,如不在氾水镇当地纳税招标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年5月 12 日

承 诺 书

致:宝应县氾水镇污水处理厂

我单位已到实地勘查过氾水镇原老污水处理厂(芦氾河上)拆除项目所发包的拆除现场现状,对现场拆除环境、拆除内容范围、拆除工程量总价包干已经了解,已听取招标单位对工程概况、拆除方法、 验收标准、结算方式等招标相关问题介绍,并接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逾期一天罚款1000元。若我单位中标,承诺中标后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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