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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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0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项目名称:**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底图”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财闽漳【**-**】(**)号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 *-* 国土空间规划 *(项) ****** 否 ****** * |
关键词: | 规划 |
1.项目名称:常山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底图”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财闽漳【20-05】(02)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国土空间规划 1(项) 250000 否
|
250000 |
5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或土地利用规划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接受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20年05月13日至2020年05月17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7.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0 年05月20日 10:00时(北京时间),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欣隆盛世9幢1102-1103室(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采购人: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常山分局
联系人***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欣隆盛世9幢1102-1103室
联系人***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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