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基于上海市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创建(第一期)核心应用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基于上海市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创建(第一期)核心应用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509-058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43898,12-20-z6976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学校数字化校园“核心”层“智慧教学应用(智慧课堂)”及基于知识图谱的“体系化资源超市”两个核心应用平台。详见第六章技术及其他要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并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4260000.00元(国库资金:1500000.00元;自筹资金:276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5-11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5-18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5-11 10:00:00至2020-05-18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资料后至电话联系代理单位审核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1)购买时间:2020-05-11~2020-05-18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2)地点:www.zfcg.sh.gov.cn;3)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03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6-03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数字证书(CA证书)(采购代理机构将免费提供无线网络,但对其稳定性不负责任,建议投标单位自行携带相关设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如中标单位实际提供服务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服务承诺无法完成,服务被使用方有效投诉,经查实中标单位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按《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内容》规定进行相应记载和处理,同时保留向市、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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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西南工程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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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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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104 |
邮编:20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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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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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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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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