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1 |
---|---|
截止日期: | 2020.05.27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周口(zhoukou)/采购公告 |
关键词: | 林业 |
一、采购项目名称:廊道沿线绿化美化项目及构树产业园绿化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5-37 | |||||||||||
三、项目预算金额:1884713元 | |||||||||||
最高限价:1884713元 | |||||||||||
|
|||||||||||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无 | |||||||||||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 |||||||||||
1、采购项目:太康县廊道沿线绿化美化项目及构树产业园绿化项目 2、质量:合格 3、交货期:10天 (详见招标文件)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4、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质。 5、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财务状况及“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二份(并注明时间及 “与原件一致”或“仅供投标使用”字样)。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七、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 | |||||||||||
1.时间:2020年05月11日17时30分 至 2020年05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太康县谢安路西段财政局五楼) | |||||||||||
3.方式:现场领取及电子文档 | |||||||||||
4.售价:0元 | |||||||||||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太康县谢安路与银城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行四楼评标室 | |||||||||||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太康县建行四楼评标室(谢安路与银城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行四楼评标室) |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5月11日至2020年05月18日。 | |||||||||||
十一、联系方式 | |||||||||||
***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