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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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3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编号:CEITCL-JL-CZFW-******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格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CEITCL-JL-CZFW-2005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委托,对其所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格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格入围采购项目;
1.2项目位置:长春市; 1.3入围期限:两年;
1.4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1.5采购包段名称、服务范围、数量、服务期
包段号 |
采购包段名称 |
服务范围 |
数量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一包段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格入围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工程项目审计,其他造价咨询业务。 |
30 |
两年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二包段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格入围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复核,结算审核,其他造价咨询业务。 |
30 |
两年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三包段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格入围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国有企业施工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签证、变更造价咨询业务机构采购。 |
30 |
两年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甲级造价咨询资质,熟悉建设基本程序,掌握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组成员至少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2.3投标人必须在长春市范围内设有固定商用办公场所,配备完善的技术挡案库,并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档案库照片等影像资料。招标人在中标结果产生后,将对上述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取消入围资格;
2.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2.8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2.9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籍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2.10投标人可以投标本项目任一或多个标段,但最多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资格审查及报名
3.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3.2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8日(公休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一部)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5)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7)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查询截图。
(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8)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招标文件费300元每套,售后不退;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西侧会议中心;
4.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第 一 包
采 购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4809798
第 二 包
采 购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4644057
第 三包
采 购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4644057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15楼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1618780 1584310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