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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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5 |
招标业主: | 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葫**金砂坑欧国清、陈勇坤、安明窝陈道勇废弃采石场生态恢复治理及矿渣出让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葫**金砂坑欧国 |
关键词: | 政府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金砂坑欧国清、陈勇坤、安明窝陈道勇废弃采石场生态恢复治理及矿渣出让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金砂坑欧国清、陈勇坤、安明窝陈道勇废弃采石场生态恢复治理及矿渣出让项目
项目编号:环闽南采招【2020】第01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⑴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⑵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②经营范围包含石材加工等相关内容的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服务商,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福建省排污许可证》。⑶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二家,仅限于承担石材加工一方与承担施工一方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石材加工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施工的一方作为联合体成员方,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⑷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⑸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一方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2208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2208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委托,将对下列项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环闽南采招【2020】第012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招标单位 |
联系方式*** |
*** |
01 |
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金砂坑欧国清、陈勇坤、安明窝陈道勇废弃采石场生态恢复治理及矿渣出让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
吴先生 18094183359 |
600000元 |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购领招标文件,购领时须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低于矿渣出让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⑵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②经营范围包含石材加工等相关内容的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服务商,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福建省排污许可证》。
⑶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二家,仅限于承担石材加工一方与承担施工一方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石材加工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施工的一方作为联合体成员方,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⑷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⑸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一方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竞买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把竞买保证金包封在一个密封袋并在封口处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之前提交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2208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亲自参与投标的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或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20年5月15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
开标地点: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2208室。
9.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10.项目联系人:萨先生 联系电话***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