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Y20-XN315-FW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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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5.11 |
截止日期: | 2020.06.02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车辆租赁及车队管理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关键词: | 租赁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0-XN315-FW154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车辆租赁及车队管理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车辆租赁及车队管理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川东北天然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和优尼科东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科”)合作开发的中国陆上最大、最复杂的天然气项目之一,地跨中国西南部的四川省和重庆市,占地面积超过800平方公里。2019年10月,项目作业权从优尼科移交给中石油川东北作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人目前拥有59辆自有车辆,其中3辆车辆属于成都车队,56辆车辆属于南坝车队。车辆类型及数量如下:3辆陆地巡洋舰、19辆普拉多、18辆皮卡、2辆宇通大巴、7辆救护车、6辆全顺小巴、4辆丰田海狮小巴。主要用于作业公司员工上下班通勤,倒班及作业现场巡检。每月自有车辆及租赁车辆的总行驶里程约18万公里。
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投标。评标过程按照招标方案进行评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履约能力进行投标,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进行履约能力考察,包括但不限于对投标人进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评估考察。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招标业务范围共计两个部分,具体如下:
2.3.1自有车辆服务业务
针对招标人所属自有车辆,投标人应提供驾驶外包服务、维修保养服务、管理服务及营运服务。预计需要127名驾驶服务人员和14名管理人员。招标人不对人员最低需求量做承诺,且招标人根据未来业务的变化,保留对人员需求量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
2.3.1.1自有车辆驾驶外包服务
成都车队,招标人自有3辆车辆,投标人需提供持有合法有效驾照为C1或以上的3名驾驶员提供驾驶服务。实行标准工作制。
南坝车队,招标人自有56辆车辆,投标人需提供如下表的持有合法有效驾照要求的现场人员服务(124名驾驶员和14名管理人员),现场人员 执行28天轮班工作制(工作28天/休假28天。
表1车型及数量、人员需求表
服务地点 |
岗位名称 |
车型 |
车辆数量 |
人员需求量 |
驾照要求 |
成都 |
驾驶员 |
陆地巡洋舰 |
3 |
3 |
C1及以上 |
南坝现场 |
驾驶员 |
普拉多 |
19 |
40 |
C1及以上 |
皮卡 |
18 |
48 |
C1及以上 |
||
宇通大巴 |
2 |
4 |
A1 |
||
救护车 |
7 |
8 |
C1及以上 |
||
江铃全顺小巴 |
6 |
16 |
B1及以上 |
||
丰田海狮小巴 |
4 |
8 |
B1及以上 |
||
南坝车队队长 |
/ |
/ |
2 |
/ |
|
高桥车队队长 |
/ |
/ |
2 |
/ |
|
调度员 |
/ |
/ |
2 |
/ |
|
维修专员 |
/ |
/ |
2 |
/ |
|
防御性驾驶培训师 |
准驾大部分车型 |
/ |
6 |
2名B1及以上 2名A2 2名A1 |
2.3.1.2自有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招标人自有车辆一年维修费用约80-100万元,招标人提供各车型原厂常规配件清单、数量、单价,配件种类、轮胎型号等 。
2.3.1.3自有车辆管理服务
投标人对招标人自有车辆提供管理服务,计费方式为“元/每车每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容:招标人自有车辆年审、事故处理等。
2.3.1.4自有车辆营运服务
自有车辆营运服务指投标人对招标人自有车辆提供的因车辆营运发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车辆清洁费,因驾驶人员和管理人员产生的电话补贴、出差住宿补贴、出差餐饮补贴、入职前体检费、轮班倒班费等,需投标人提前预付费用的服务。
以上营运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需预付营运费用,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招标人代表签认的付款收据、发票等支持资料,招标人批准后按照2.8条付款要求向投标人支付费用。除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应据实结算,如油票需加油站开具招标人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抬头;其余按照2.4.4条车辆营运费率表,由投标人开具含6%的增值税发票向招标人结算。
2.3.2租赁车辆服务业务
招标人根据业务需求,需投标人提供车辆租赁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不承诺车辆租赁最低需求量。
2.3.2.1租赁车辆
租赁车辆类型为:别克GL8 25S豪华型(7座)、丰田普拉多4.0L、金龙39座(或38座)大巴车、福特全顺 2.4 (15座)、丰田考斯特高级版(20座),丰田海狮(13座)。
租赁分为临时租赁和一年期租赁。对于一年期的租赁车辆,投标人应承诺提供使用年限不超过4年,行驶公里数不超过160000公里的车辆。临时租用按天计费(含驾驶员服务费)。临时租用的租期等于或长于30天时,应适用一年期租赁的月费率(不含驾驶员服务费,驾驶员服务费按照投标人所报分项报价表执行)。
车辆租赁费应含所有税费及必要的作业及管理成本,如保险、年检、车辆维修保养、轮胎更换、车辆清洁、租赁车辆驾驶员轮班交通费等。投标人承诺不限制招标人使用里程,不向招标人收取超里程行驶费用。
2.3.2.2 租赁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轮胎更换等需求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维修、保养、轮胎更换的标准需同招标人自有车辆保持一致。
2.3.2.3 租赁车辆营运服务
租赁车辆营运服务指投标人对招标人租赁车辆提供的因车辆营运发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因租赁车辆驾驶人员产生的电话补贴、出差住宿补贴、出差餐饮补贴、入职前体检费等,需投标人提前预付费用的服务。
以上营运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需预付营运费用,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招标人代表签认的付款收据、发票等支持资料,招标人批准后按照2.8条付款要求向投标人支付费用。除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应据实结算,如油票需加油站开具招标人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抬头;其余按照2.4.4条车辆营运费率表,由投标人开具含6%的增值税发票向招标人结算。
2.4 本次招标控制价:
2.4.1 自有车辆驾驶外包服务(含6%增值税):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到其自身经营管理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服务费、加班费、社保涨幅、劳保和各种福利等。
1)成都车队
表2成都岗位费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岗位费用 (元/月) |
驾驶员 |
3 |
5,200 |
此项为报价系数。以上表各项单价作为整体控制系数1,投标人的报价系数≤1.05时,方为有效报价,报价系数超过1.05的投标将予以否决。结算时,以中选人所报报价系数乘以上表中各单项控制单价作为中选单价,并作为结算依据。
2)南坝车队
此项为报价系数。以总服务费1050万元/年作为整体控制系数1,投标人的报价系数≤1.00时,方为有效报价,报价系数超过1.00的投标将予以否决。结算时,以中选人所报报价系数乘以总服务费作为中选单价,并作为结算依据。
表3南坝岗位表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
南坝车队队长 |
1 |
高桥车队队长 |
1 |
维修专员 |
1 |
车辆调度员 |
1 |
防御性驾驶培训师 |
3 |
驾驶员 |
62 |
2.4.2自有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含13%增值税)
此项为报价系数。以招标人提供的各车型原厂常规配件单价、工时费单价作为整体控制系数1,投标人的报价系数≤1.05时,方为有效报价,报价系数超过1.05的投标将予以否决。结算时,以中选人所报报价系数乘以招标人提供的各车型原厂常规配件单价、工时费单价作为中选单价,并作为结算依据。具体见附录A-5 常规维修配件表。
2.4.3自有车辆管理服务(含6%增值税)
表4自有车辆管理服务费率表
自有车辆管理服务业务 |
600元/车/月 |
---|
此项为报价系数。投标人的报价系数≤1.05时,方为有效报价,报价系数超过1.05的投标将予以否决。结算时,以中选人所报报价系数乘以表格中单项控制单价作为中选单价,并作为结算依据。
2.4.4车辆营运服务(含6%增值税)
表5车辆营运费率表
内容描述 |
成都岗位 |
现场岗位 |
---|---|---|
电话补贴 |
192元/人/月 |
192元/职位/28天 |
出差住宿补贴 |
171元/人/天 |
171元/人/天 |
出差餐补 |
85元/人/天 |
85元/人/天 |
车辆清洁(仅适用于招标人自有非大巴车辆) |
480元/车/月 |
213元/车/28天 |
车辆清洁(仅适用于招标人自有大巴车) |
无 |
534元/车/28天 |
入职前体检 |
320元/人/次 |
320元/人/次 |
非南坝本地驾驶员换班时前往工作地点的交通费 (仅适用于驾驶招标人自有车辆的驾驶员) |
无 |
267元/职位/轮班 |
成都驾驶员餐补 |
534元/人/月 |
无 |
此项为报价系数。以上表各项单价作为整体控制系数1,投标人的报价系数≤1.05时,方为有效报价,报价系数超过1.05的投标将予以否决。结算时,以中选人所报报价系数乘以上表中各单项控制单价作为中选单价,并作为结算依据。
2.4.5 租赁车辆服务(含13%增值税)
表6租赁车辆费率表
车辆品牌与型号 |
临时租赁 (含驾驶员服务费) (元/日) |
1年期租赁 不含驾驶员服务费 (元/月)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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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克GL8 25S豪华型(7座) |
780 |
9,400 |
临租配1名驾驶员 |
丰田普拉多4.0L |
1,040 |
18,066 |
临租配1名驾驶员 |
福特全顺 2.4 (15座) |
500 |
8,100 |
临租配1名驾驶员 |
丰田海狮 2.7L(13座) |
1000 |
18000 |
临租配1名驾驶员 |
金龙39座(或38座)大巴车 |
1,500 |
21,566 |
临租配1名驾驶员 |
1872 |
临租配2名驾驶员 |
||
丰田考斯特高级版(20座) |
1400 |
18,500 |
临租配1名驾驶员 |
1750 |
临租配2名驾驶员 |
此项为报价系数。以上表各项单价作为整体控制系数1,投标人的报价系数≤1.05时,方为有效报价,报价系数超过1.05的投标将予以否决。结算时,以中选人所报报价系数乘以上表中各单项控制单价作为中选单价,并作为结算依据。
2.5 服务地点:四川省和重庆市管辖范围包括下属各乡镇区域。车辆在生产作业现场主要服务区域大致如下: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及其管辖范围;重庆市开州区、万州区、高桥镇、紫水乡及其管辖范围。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按年度合同方式签订(每12个月一签)。通过年度合同履约考核(“年度考核表或考核范围”详见附件)结果决定次年是否继续续签合同。服务商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未达到90分,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招标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2.7 服务要求:第四章技术要求
2.8付款要求:中标人应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内提供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明细供招标人审查,招标人在5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审查无误后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开具发票,招标人在收到无争议的有效发票三十日内向投标人支付相应费用。若投标人提交资料有误,须立即整改再提交审查,审查时间和付款时间以此类推。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车辆租赁、劳务服务等与本项目强相关的内容。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车辆维修业务外不允许外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投标人或分包商应具备二类(含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须提供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或者提供投标人或分包商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二类(含二类)以上维修资质的相关资料。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租赁。
*4、投标人公司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
*5、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的行驶证件,第三方外调车辆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有效的租赁协议,外调车辆车况确保满足合同工作范围要求。
*6、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至少具备一项车辆租赁业绩和一项驾驶服务外包业绩,单份业绩金额均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以服务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已开发票查询界面的有效截图)扫描件为准。
*7、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租赁车辆未发生过影响车辆性能及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8、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驾驶员无犯罪记录,无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历史,无给客户营运造成影响的履历,中标后能提供由省级卫生厅认定的职业健康检查定点机构颁发的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9、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驾驶培训师具有防御性驾驶培训履历及防御性驾驶培训证书。
*10、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需涵盖并响应 招标文件 第四章 “二、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技术要求”的所有内容。
*11、投标人需承诺,从中标日起7个工作日内需提供第一批72(南坝69名、成都3名)名人员供招标人代表面试,面试不通过人员投标人需在3个工作日之内重新提供人员供招标人代表面试。
*12、投标人应承诺,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发生堵门、罢工等违规行为对现场生产运营造成影响,投标人将接受以下处罚:1)驾驶员有堵门、阻工、拦车等行为,投标人当日总人员日费率扣除20%;2)驾驶员有罢工行为的,投标人当日总人员日费率全部扣除。
*13、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所租赁的车辆除贷款购置外,不得做任何形式的产权抵押。
*14、投标人需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租赁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4年,行驶公里数不超过160000公里。
*15、投标人需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限制招标人使用里程,不向招标人收取超里程行驶费用。
*1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17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1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1日16:00:00至 2020 年5月18日 11:59:59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售价共为500元人民币。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XN315-FW154+标段号+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0-XN315-FW154+标段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潜在投标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共计伍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帐号后附)。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建议提前48小时转账。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0 年 6 月 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8-86014987
邮箱:hechang01@cnpc.com.cn
网站注册和U-Key办理咨询电话:***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0年5月11日